文件提出,储能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,由煤电机组、风电场、光伏电站等按照调峰期间深度调峰补偿费用的承担比例进行分摊。
另外,文件明确表示,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前提下,按照社会成本最优化原则,优先调用无偿及报价较低的储能资源。
文件明确, 在发电企业计量出口内建设的电储能设施,与发电机组联合参与调峰,纳入深度调峰交易。计量出口外的电储能设施、电网侧和用户侧的电储能设施、独立电储能设施均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。
针对于调频市场,鼓励火电配建储能提高AGC调节性能。独立储能申报调频容量范围为额定容量的10%-15%,市场主体申报调频里程价格,单位为元/MW,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是0.1元/MW,申报价格范围暂定为0-15元/MW。
详情如下:
关于征求《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 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豫监能函〔2024〕11号
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,华能、大唐、华电、国家电投、国家能源、华润电力、华晨电力河南公司,豫能控股公司,有关市场主体:
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,提高全省电力调节能力,更好统筹煤电与新能源协调发展,维护市场交易公平秩序,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,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《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近年来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经验,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究市场成员研编制了《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(详见附件)。请你单位在9月27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我办。
联系人:曹桂州caoguizhou2006@163.com
附件:《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
河南能源监管办
2024年8月26日
附件:
关于征求《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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