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江苏,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有着一套严谨且细致的流程,涉及项目前期建设、并网测试、市场准入、市场参与内容及结算,还有考核标准等多个环节。
一、项目前期建设要求
1.规划与审批
规划要求:独立储能项目建设得依据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》(苏发改能源发〔2022〕831号)来明确各项关键要素。建设规模、采用的技术方案以及接入系统都有明确要求。具体来说,额定功率如果≥5万千瓦,这类项目会被纳入省级规划;而额定功率<5万千瓦的项目,则纳入地市级规划。
备案流程:项目得先经过省或市能源主管部门评估,之后在属地发改委完成备案。备案时,需要提交一系列重要文件,像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核准文件以及并网协议等,这些文件能全面展示项目的可行性和相关规划,确保项目符合规定要求。
2.技术标准
性能要求:按照《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苏发改能源发〔2023〕775号)规定,独立储能项目有着严格的性能要求。有效全容量连续放电时间得≥2小时,锂电池循环次数≥6000次,充放电深度≥90%。这些指标保证了储能项目的性能和寿命,使其能在电力系统中稳定可靠运行。
设备选型:设备选型要符合《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(暂行)》。在选择电池时,优先选用通过国家检测认证的产品,这能从源头上保障储能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。
并网测试与技术要求
3.并网条件
技术参数:在技术参数方面有明确规定。在调频场景下,动态响应速度≤1秒,这样能快速对电力系统的频率变化做出响应;在非调相模式时,功率因数≥0.95。同时,继电保护配置需满足《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》(GB/T 14285),对于110kV及以上项目,还需配置光纤电流差动保护,进一步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。
接入要求:独立储能项目必须接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“储能监控与互动平台”,并实时上传充放电状态、功率等数据,方便电力交易中心对储能项目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。
并网流程
申请受理:项目方向属地供电公司提交《储能系统并网申请表》,同时附上营业执照、项目备案文件等相关材料,开启并网申请流程。
方案评审:供电公司会组织接入系统方案审查,这个过程一般≤20个工作日。审查过程中会明确并网点位置、计量方式等关键信息,确保并网方案科学合理。
竣工验收:完成涉网性能检测,前3年每年检测一次,后续每3年检测一次。检测合格后,签署《并网调度协议》,正式完成并网流程。
二、电力市场准入流程
1.市场注册
基本条件:要参与电力市场,独立储能项目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并接受监控,且要符合《售电公司管理办法》(发改体改规〔2021〕1595号)规定的注册条件。
注册材料:注册时需准备工商营业执照、项目核准文件、并网协议、信用承诺书等材料,这些材料能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。
公示生效:江苏电力交易中心会进行为期1个月的公示,公示期间无异议后,注册才能生效。
2.现货专项注册
操作路径为:登录江苏电力交易平台,进入“数字交易大厅”,找到“现货专项注册”选项。在这里,勾选参与现货市场的储能单元,并补充“江南/江北”地理分区信息。
三、市场参与内容与结算规则
1.交易品种
电能量市场:
中长期交易:带分时量价曲线参与,按“月清月结”模式结算。这种结算模式有助于稳定电力交易的资金流和市场预期。
现货交易:可选择“报量报价”或“报量不报价”两种方式,按日清月结模式结算,给予市场参与者更多的选择空间。
辅助服务:调频补偿标准为15元/MW·h(依据《江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》),这为独立储能项目参与辅助服务提供了经济激励。
2.结算方式
电价机制:
迎峰期(1月、7 - 8月、12月):放电电量按燃煤基准价0.391元/kWh结算,充电费用免除,鼓励储能项目在用电高峰期释放电力。
非迎峰期:充电按基准价60%(0.2346元/kWh)结算,放电按基准价结算,合理引导储能项目在不同时段的充放电行为。
3.补贴与收益:
顶峰补贴:补贴政策有时间变化,2023 - 2024年放电补贴0.5元/kWh,2025年后降至0.3元/kWh。
容量租赁:新能源企业可租赁储能容量,价格由市场协商(参考《江苏省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》),为储能项目开辟了新的收益渠道。
4.结算公式示例:
现货收益 = (放电电量 × 现货出清价格) - (充电电量 × 充电电价)
辅助服务收益 = 调频调用量 × 15元/MW·h
总收益 = 现货收益 + 辅助服务收益 + 顶峰补贴 + 容量租赁收入
四、考核标准与处罚规则
1、运行考核
违规行为:对违规行为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标准。擅自调整充放电模式,每次罚款10万元;继电保护误动作,每次罚款5万元;动态响应不达标,每月每万千瓦罚5000元。
可用率要求:年度可用率需≥90%,低于这个标准会按比例扣减补贴,以此保证储能项目的可靠运行。
2.数据报送
若未按时上传充放电数据,每延迟1天罚0.1万元,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报送,以便电力市场的有效管理。
政策依据清单
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》(苏发改能源发〔2022〕831号)
《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苏发改能源发〔2023〕775号)
《江苏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通知》(2024年)
《江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》(2022年修订版)
需注意,以上内容是基于2025年3月前现行政策整理的。在实际操作中,具体流程和要求需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最新公告为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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